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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时代

告别德国问题——回顾走向西方的漫漫长路: 1933-1945 纳粹时代。

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 17.09.2018
纳粹时代
© picture alliance/akg-images

希特勒未能通过竞选中的大胜获取权力,但他若在1933年1月不是第一大党的党魁,也就不会成为帝国总理。1932年11月6日,在魏玛共和国举行的最后的大选中,纳粹党获得的选票比在1932年7月31日的大选中少了200万张,而共产党人则增加了60万张选票,从而获得了高达100个帝国议会席位。共产党(KPD)的成功引起了对内战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成为了希特勒最强有力的盟友,尤其是在保守的执政者中。正是由于他们向兴登堡总统说情,才使得希特勒能在1933年1月30日被帝国总统任命为帝国总理,领导一个保守势力占上风的内阁。

要在第三帝国的12年中维持统治,仅仅向所有持不同思想的人实施暴政是不够的。希特勒获得了工人阶级中大多数的支持,因为他,主要是借助军火工业的繁荣,在数年之内就消除了大量失业的状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仍保有他们的支持,因为对被占领地区劳动力和资源的无情剥削使他有可能让德国大众避免遭受一战那样的艰难困苦。战前在外交方面的巨大成功,首先是1936年3月对非军事化的莱茵地区的占领以及1938年3月与奥地利的“联合”,使希特勒在所有民众阶层中的受欢迎度上升到破纪录的水平。希特勒精心构筑的帝国及其历史使命的神话对受过教育的德国人影响尤深。这位克里斯玛型“领袖”要把德国长久地变为维持欧洲秩序的强权,就需要他们的协助;而他们也需要他,因为除他之外,似乎无人能让德国人的大帝国的梦想变成现实。

在30年代早期的竞选中,希特勒并未讳言自己的反犹主义,但也没有把它推至前台。在激烈争夺工人阶级过程中,推出这方面口号并不能多赢得几张选票,而在受过教育的、有产阶层,在小业主和农民那里,反犹偏见虽比较普遍,但还是认为“极端反犹主义”是不道德的。1935年9月的纽伦堡种族法对德国犹太人权力的剥夺并未遭到反对,原因是它保持着清楚的法律形式。而1938年11月9日所谓的“帝国水晶之夜”暴力则不受欢迎,与此相反,对犹太人财产实行的“雅利安化”,即大规模的、影响延续至今的财产再分配,对此的认识就完全不同了。关于大屠杀——二战期间对欧洲犹太人有组织的灭绝行动——民众所知道的内容比当局希望的多。但民众的知情,当然要以他们的知情愿望为前提,而在“第三帝国”的德国,关于犹太人的命运,这个愿望恰恰是欠缺的。

在德国历史上,1945年5月希特勒大德意志帝国的覆灭是比1918年11月的皇帝帝国的灭亡更深刻的重大转折。一战后仍保留了原先帝国的框架,而二战结束德国无条件投降后,对德国未来命运的决定权也随着行政权力一起转移到了四个占领国即美、苏、英、法手中。与1918年不同的是,1945年德国的政治和军事领导层的权力被剥夺,而且它们的代表人物只要还活着,都被送上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纽伦堡审判)。易北河以东的贵族领主,对魏玛共和国的毁灭和权力向希特勒的过渡所做的贡献要大于所有其他权力阶层,失去了其所有土地——一方面由于割让奥得河和戈尔利次的尼斯河以东地区,部分归属波兰,东普鲁士北部则归属苏联管理;另一方面则由于苏占区的“土地改革”。

与1918年后的时代不同,1945年后,战争无罪论和背后捅刀子的传说几乎没有获得什么反响。是纳粹德国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它只能从外部被同盟国的优势力量战胜,这是众人皆知的。不论是在一战还是二战中,德国的宣传机器都把民主的西方国家描绘成帝国主义的财阀统治,而把自己的秩序说成是最高社会公正的代名词。如果在1945年后对西方民主制还会有新一轮攻击的话,那就有些荒唐了:人们为轻视西方政治思想而付出的代价过高,以至于重拾过去年代口号无法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