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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构建网络

欧盟是发展援助方面最大的、尤可信赖的出资者。在行动上,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不断加强相互间的协调。

20.10.2014
© Anadolu Agency/Kontributor/getty images - Pakistani children, education

2013年4月,达卡附近的“拉纳广场”大楼倒塌,1127人丧生,他们大多是纺织厂的员工。此事引起极大震惊。当时就有一些欧洲国家要求必须对进口服装进行标注。但若只是个别国家的政府坚持社会标准,于孟加拉国的缝纫女工们又有何益呢?目前,欧盟委员会和若干成员国正在发起一场全欧范围的倡议行动。

 

2013年2月,欧盟于马里的发展合作再次开始运行。此前,马里当局决定开始实施一份过渡性计划,重建民主和稳定。该计划的核心是保障粮食安全以及使民众获得清洁水和卫生设施的长期项目,以及有关如何重新提振非洲国家经济的建议。欧盟在布鲁塞尔组织了一次大型的国际援助者大会,与会者承诺提供32.5亿欧元资金促进马里的发展。

 

这只是两个近期的例子,说明了欧盟开展发展合作的可能性,即广泛的政治支持和可观的财力。欧盟是为发展合作提供公共资金最多的援助者。2013年,欧盟机构和28个成员国共拿出了565亿欧元,约占全球发展援助总额的60%。

 

在欧盟成为发展合作领域全球行为体的道路上,墨西哥蒙特雷是一个节点。在2002年于蒙特雷举行的一次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就实现千年目标的融资可能性开展讨论,取得的成果之一是:欧盟成员国有义务为发展合作提供更多资金。3年后,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达成的“欧洲共识”是欧盟建起的又一里程碑。欧盟首次形成了在发展政策上的共同原则。欧盟行动最重要的目标是较少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为达成这一目标,欧盟拥有广泛的手段以帮助伙伴国,首先采取的是“助人自助”。民间社会参与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欧盟成员国承诺,截至2015年拿出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全球援助,以此重申了联合国早在1970年就曾设定的目标。

 

欧盟对外行动署(EAD)负责制定发展援助资金的多年度规划,由欧洲援助(EuropeAid)总局负责实施。欧盟在发展合作领域的表现早已为其赢得了“可靠合作伙伴”的美誉。“我们被视为客观的、不受利益左右的援助者”,欧洲援助总局副局长Klaus Rudischhauser说。共同行动也有弊端:官僚主义。通常,相比其他援助者,各种事在欧盟都要耗费更多时间。Rudischhauser能理解这种批评,“欧盟的预算规定是非常严格的。而且,表决通过也需要更多时间。这就导致我们没那么灵活。”

 

欧盟没有自己的发展代理机构,而是委托国有的、私人的、国际及国内组织来实施项目,如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我们为欧盟活跃在30多个国家。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所有项目中有5%到10%是受到欧盟的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欧盟专家Timo Menniken说。据他观察,发展合作总体上呈不断欧洲化的趋势,其特点是组建财团以及由若干欧盟国家组成的专家团队。

 

此外,欧盟及其成员国希望在发展合作的行动中进一步加强协调,并提高效率。因此欧盟在每个受援助国最多只专注于三个领域。例如,如果欧盟在某个国家专注于基础设施、良好的治理和司法体制改革,那么教育和健康等领域就由欧盟成员国采取国家行动。这背后的想法是:谁最善于做什么事,谁在伙伴国有特别强的关系?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共同规划”(Joint programming)这个关键概念之下一起分析需求并协调支持行动。

 

德国也曾提出过这样的理念。德国的一个关注重点是能源问题。在2007年于里斯本举行的欧盟-非洲首脑会议上,德国在能源伙伴关系方面发挥了领导作用。“此后,德国在这一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所有欧盟伙伴国提供支持、减轻负担”,Klaus Rudischhauser说。

 

近来,欧盟在发展合作中又多了一个新工具:由多个援助方共同出资的信托基金。第一个用于中非共和国的基金已经设立,对饱受内战和恐怖主义困扰的叙利亚也有类似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