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
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

领导联邦政府的是联邦总理,其与联邦部长们共同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联邦总理具有方针政策制定权外,实行部门负责制,即各位联邦部长在既定的方针政策框架内独立领导其部门,以及集体负责制,即联邦政府在有争议的问题上通过多数表决来做出决定。2021年联邦议院选举后组建的联邦新政府由联邦总理、15个专业部长和联邦总理府主任组成。联邦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联邦总理确定政策准则并对此承担责任。
政府所在地是联邦首都柏林。1990年德国统一之前,波恩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首都。1991年6月,联邦议院决定以柏林为议会和政府所在地,但仍有6个部把总部留在了波恩。所有部在这两座城市都设有办事机构。作为德国的第二政治中心,波恩也被称为联邦城市。
联邦各部门
联邦财政部
→ 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
联邦内政与国土安全部
→ bmi.bund.de
外交部
→ diplo.de
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
→ bmwi.de
联邦司法部
→ bmjv.de
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 bmas.de
联邦国防部
→ bmvg.de
联邦粮食与农业部
→ bmel.de
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少年部
→ bmfsfj.de
联邦卫生部
→ bundesgesundheitsministerium.de
联邦数字与交通部
→ bmvi.de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
→ bmu.de
联邦教育与研究部
→ bmbf.de
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
→ bmz.de
联邦住房、城市发展与建设部
→ bmi.bund.de/bauen-wohn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