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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作为主人

选举权是民主最宝贵的财富。

Michael Helge, 04.12.2019
Wahlraum
© Jens Schlueter/Getty Images

巴拉克•奥巴马有一句著名的名言,那就是选举本身还不能实现民主。说得没错,然而,选举权被视为民主最宝贵的财富。在公民的个人感知中,选举甚至可能构成了他们参与到民主国家中的关键行动时刻。《基本法》规定了这种参与在什么范围内实现。它首先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秩序确定了代议制民主原则。这意味着: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把它委托给选举出的机构——议会。国家级的议会就是柏林的联邦议院。在16个州是州议会,在地方、城市和乡镇则是地方自治机构。议会是德国唯一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宪法机构。
民主的统治是有时效的。在德国,地方选举每五年举行一次。在同一个周期举行的州议会选举中( 不来梅州除外,那里四年选举一次)确定州议会的组成。由于德国的联邦制特征,这16个州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特别是在警察、司法、教育和文化事务方面,这给州议会提供了重要的构建空间以及参与联邦政治的多种可能性。

而柏林的联邦议院则由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公民每四年经自由、秘密、直接的选举产生。联邦议院选举的投票率传统上很高,在国际上是令人瞩目的,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却呈下降的趋势。在2017年,6150万有选举权的公民中76.2%的人参与了投票,相比而言,此数据在1972年为91.1%。

联邦议院是按照一个稍作修改过的人格化的比例选举制产生的,其中至少598个席位的一半通过选举299个选区中的人(第一票)选出,其余则从各政党的州候选人名单(第二票)中产生。具体而言,每一个有选举权的公民在选举日都要投两票。第一票投给所在选区内一个政党的候选人,第二票是为一个政党的州候选人名单投票。有效的第二票决定之后在联邦议院中的席位数量。由于存在所谓的超额议席和平衡议席,会(明显)提高议员的数量。目前的联邦议院有709名议员,是联邦德国历史上议员数最多的议会。

还有一些数字:从1949年9月7日波恩首次会议到2019年9月,联邦议院共举行了4215次会议。会议总时长为29104个小时,期间发表的讲话写满了345520页速记报告。共计4072名议员参加和退出。他们通过了64078部法律。除选举联邦总理以外,立法是这一工作型议会最主要的任务。

人格化的比例选举体制也对议会的特点产生影响,因为较小的政党由此可以按照选举结果在议会内同比例拥有代表。这个选举体系使一个政党很难单独组阁。因此,在德国政党联盟是常态。因此,除了一次例外,联邦政府从1949年以来都是通过几个选举中相互竞争的政党的联盟组成。同时为了防止议会中政治格局的分裂,以及为了简化政府组成,政党必须集合至少百分之五的选票(或者三个直接议席),才能进入联邦议院。第19届联邦议院中共有7个党派: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德国选择党、自民党、左翼党和联盟 90/绿党。

总之,政党在德国选举体制中占据关键地位。《基本法》赋予他们参与政治意志形成过程的任务。由此,为政治职务提出候选人以及组织竞选活动,成为一项宪法性任务。政党建设必须遵循民主原则,政党应该拥护这个民主国家。那些民主思想存疑的党派,可以由联邦政府提议被禁止。但是,禁止本身只能由联邦宪法法院宣布。

政党在本质里一直是社会的表达方式,虽然传统的人民党,如基民盟和社民党,多年以来失去了成员与凝聚力。较小的党派通常获得更高的吸引力,而社交媒体作为政治的表达与行动形式的平台也同样越来越重要。同样地,许多公民也越来越希望通过直接民主投票制获得更多参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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