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税收制度是这样运作的
德国的税收制度试图公平地分配税负。这个原则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
在德国有不同类型的税,如所得税、企业收入税、营业税,它们是国家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为国家的公共福利支出 -- 如社会保障、教育、健康以及交通基础设施提供资金。德国的税收制度基于量能负担原则、透明度和公平性。
量能负担原则
如果从收入方面来考量个人的负担能力,那首先意味着:同等收入,同等税负;收入不同,所得税高低就不同。根据这一原则,对较低收入者只征少量的税,对较高收入者征收较多的税。
个人只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才纳税,因此有一条免税的最低生活线 -- 每年收入超过9168欧元的人才需纳税。儿童的最低生活线也是免税的,国家为他们的父母提供每年7620欧元的免税额。
公平性
均等性原则意味着税收的种类和数额是公平的。这一原则最大程度地促进了税赋的认可度和民众的纳税行为。
透明度
税法、规定和行政管理应该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几乎)所有人都要缴纳所得税
每个在德国挣钱的人如果年收入超过9168欧元,都必须将超出部分按比例缴纳给国家。这样就能确保每个人都为公共事业做出贡献。雇员与退休人员及独立从业人员一样,都必须缴纳所得税。
等级税率
在所得税方面,通过一种“线性累进税率”来保证量能征税的原则。这意味着:不同的税率等级有不同的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百分比就越高。
毛工资和净工资
雇员的薪金税会显示在工资单上,这是所得税的预付款。职员在计税时被分为不同的纳税等级,在计算薪金税时已经将纳税人的个人情况 -- 如单身还是有家庭 -- 考虑在内。
雇主在毛工资中代扣薪金税和社会保障金,并在向雇员支付净工资之前将其上交税务局。年底时,纳税义务人可以向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存在溢缴税款,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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