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能承受多少争议,拜尔女士?
苏珊娜·拜尔曾担任联邦宪法法院法官十二年。她阐释了为何在她看来,该法院在法治国家中发挥着如同安全带般的作用。
足球赛场禁令、新冠防疫措施或欧元区救助计划。作为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苏珊娜·拜尔曾参与裁决过各种争议问题,其多样性如同德国社会本身。每年约有 5000 起案件提交至该法院。这些案件由个人、组织以及政府机构提交,其中也包括来自国外的案件。
对于苏珊娜·拜尔而言,冲突本就属于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在她看来,关键在于这些冲突必须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解决。只要基本权利得到维护,并由独立法院对此进行监督,民主制度便能承受诸多争议。
政府、反对党以及公民个人均可要求法院对政府决策进行司法审查。联邦宪法法院为此设定法律框架。它确保争议依照既定规则得到解决,而非遵循强者为王的逻辑。这位法学家正是将此视为法治国家的优势所在。
在她所著的《红线》一书中,她写道:“在一个充满争议的社会里,宪法法院的职责在于裁定,哪些争议可以继续进行、以何种方式进行,以及哪些议题不容争议。”若无此类规则,争议将有可能退化为纯粹的力量较量。
宪法法院的作用就像安全带。它不会束缚人,但在紧急情况下会发挥制动作用,从而防止严重伤害。
权力的边界
当法律侵犯基本权利时,联邦宪法法院会反复要求立法者进行修正。此类裁决未必能令所有人满意,但这正是法治国家的常态。
“宪法法院无法保证完美的民主。”拜尔解释道。“但它有助于确保法律赋予的权利不会被轻易忽视。”
法院裁决的不是政治意愿,而是法律允许的范围。
“民主的具体内容设计,始终是政客的工作。”拜尔写道。“但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是有限的:其边界止于基本权利受到侵犯之处。”
全球法院的典范
联邦宪法法院在没有自身强制力的情况下对冲突作出裁决。其力量源于论据和对法治的信任。总部位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在国际上也被视为典范。许多国家依照相似的原则设立了各自的宪法法院:独立的法官、清晰的程序以及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独立法院的存在是衡量民主状况的标尺。”拜尔写道。“正因如此,它们会令那些不接受任何边界、只追求自身利益的人感到不适。”
人物简介:苏珊娜·拜尔
苏珊娜·拜尔,生于 1964 年,是法学家,也是柏林洪堡大学的教授。她曾担任联邦宪法法院法官十二年。她还在欧洲和北美等地开展国际教学与研究工作。
联邦宪法法院
联邦宪法法院成立于 1951 年,是德国负责审理宪法问题的最高法院。它负责监督各项法律及政府决策是否符合《基本法》。公民若认为自身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诉诸该法院,此外,法院、联邦政府或联邦议院等国家机构也可提请其裁决。